重庆工商学校
部分化粪池清掏服务采购公告
一、项目号:19C0058
二、项目名称:重庆工商学校部分化粪池清掏服务
三、采购方式:询价
四、预算金额:¥84000.00元
五、项目详情概况
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重庆工商学校部分化粪池清掏服务 |
¥70元/立方米 |
1200 |
立方米 |
按照行业要求验收合格,据实结算。 |
六、项目政策信息
(一)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服务商资格要求
合格服务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获取询价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19年1月25日 至 2019年1月27日9:30
文件购买费:¥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重庆工商学校后勤处办公室或重庆工商学校校园网。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服务商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qgp.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服务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的服务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 ,无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要求内容。
(三)各服务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文件购买费,若服务商为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由评审小组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 商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四)服务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九、询价响应文件递交信息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9年1月27日 09:30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19年1月27日 10:00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工商学校后勤处办公室
十、评审信息
询价开始时间:2019年1月27日 10:00
十一、评标办法
采取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服务商。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询价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即在全部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投标人或者中标投标人的评标方法。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工商学校
采购经办人:杨老师
采购人电话:19923601180
采购人地址:重庆工商学校校园内
十三、附件:投标文件
重庆工商学校
2019年1月25日